关于开展宣传工作排查整改活动的通知发表时间:2022-11-03 10:29 鞍山市律师协会 关于开展宣传工作排查整改活动的通知 根据上级要求,现对全市律师行业宣传工作开展排查和整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一)灯杆道旗,施工围挡广告位; (二)户外广告牌(广告字)、广告灯箱、标语横幅、宣传橱窗、墙报板报、宣传单、宣传栏、宣传牌; (三)公共交通工具广告刊播介质及候车亭广告牌; (四)户外立体雕塑、景观小品、插地字标; (五)公共场所及道路、桥梁、隧道、高架等区域的电子走字屏、电子大屏; (六)电梯电视、楼宇电视; (七)其他宣传项目; 二、排查内容及整改 (一)宣传标语口号:存在内容陈旧过时、过多过滥、语言表述不规范等问题的,要立即撤换。LD 大屏、走字屏等电子显示屏,宣传内容逾期,要及时清理更新。 (二)宣传载体:对刊播标语口号、公益广告、商业广告的载体,存在破损残缺、翻卷变形、字迹模糊、污渍浸染等问题的,要尽快修复。宣传载体规划布局不科学、建设不规范的,要尽快调整或拆除。 (三)公益广告信息来源:各宣传载体发布政治类、公益类宣传广告要审查信息来源和渠道,不能出现私自编撰、简化、剪辑等现象。公益广告要精心设计制作,确保主题鲜明、设计美观。 三、排查整改时间 2022 年 10 月 29 日至 11 月 3 日 四、工作要求 请各律所和全市律师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律师个人将排查整改情况报律所,律所整理汇总后,于 11 月 3 日下班前,填写附件《排查整改台账》发送邮箱 asslsxh@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