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二季度鞍山市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

发表时间:2022-05-12 10:54

中共鞍山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鞍律党〔20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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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度鞍山市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

各律师行业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2022年第季度鞍山市司法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工作实际,制定学习教育安排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

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律师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书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论述精神,在全国两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形势部署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和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持续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奋力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

二、讲好专题党课

深入开展“党课开讲啦”和“学习身边榜样·我是党员”活动,各党支部要邀请先进模范人物特别是今年以来在疫情防控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为党员律师讲党课,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党课要采取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方式,运用形象生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党员律师真正学有所获。

三、抓好年度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

各党支部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整改清单要报行业党委备案。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

通过党员大会集体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严格落实党日制度,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辽宁先锋公众号等开展党的教育。在此基础上,结合律师工作实际,科学设计党日活动主题,突出政治性、实效性。要围绕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利用五、六月份主题党日,举行入党宣誓、重温入党誓词等主题突出、特色鲜明、仪式感参与感强的活动,持续深化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活动,营造庆祝建党101周年的浓厚氛围。

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当前,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关键阶段。各党支部要进一步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党员律师组织起来,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要结合律师工作职能和行业特点,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要紧紧围绕疫情防控的任务和需求,充分发挥公益法律服务作用,为疫情防控提供方便快捷、精准高效的法律支持。要继续发挥志愿服务团作用,组织党员律师到村(社区) 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律师落实防护措施,在维护稳定、保障运行、调配资源等方面发挥作用,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每个党支部都要作出具体安排,持续用力抓指导、抓推进、抓落实,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在开展主题党日、讲党课等党员集聚性活动时,要坚决服从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暂不具备集聚条件的,有关活动可以延期开展。

附:《2022年第二季度鞍山市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清单》

中共鞍山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248

联系人:张雷电话:2218818


附件:

度鞍山市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清单

序号

   

1

认真组织学习

1、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2、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书目;

3、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论述精神,在全国两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形势部署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和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4、持续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1.党员个人政治学习笔记

2.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

各党支部

2022年6月30日前

2

讲好专题党课

邀请先进模范人物特别是今年以来在疫情防控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为党员讲党课。

党课开展情况报告

各党支部

2022年6月30日前

3

抓好年度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

1、党支部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党支部整改清单要报行业党委备案。

整改清单

各党支部

2022年5月31日前

4

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

利用五、六月份主题党日,举行入党宣誓、重温入党誓词等主题突出、特色鲜明、仪式感参与感强的活动。

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

各党支部

2022年6月30日前

5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要结合律师行业工作职能和行业特点,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工作情况报告

各党委

2022年6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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